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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07-01-25 19:51:41 发布单位:省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学习、贯彻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和工作部署;
  讨论分析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形势及对策;
  研究处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付的重要事宜,提出具体意见;
  督查已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
  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情况,讨论、公布实施重点监管食品名录和需公布的食品检测
情况;
  其他需要研究讨论和作出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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