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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和指导全市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工作有效开展,近日,巢湖市农委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出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手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Ⅰ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Ⅱ级)、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Ⅲ级)、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Ⅳ级)四个等级。安全事故实行分级响应,根据事态的发展进行升级或降级。Ⅲ级农产品事故发生在省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就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其职责进行了明确。《手册》的运行体系中规定,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事件报告程序和要求作出具体的规定。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指挥协调,事故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为增强《手册》的可操作性,按照“统一规化、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要”的原则,定期和不定期相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风险和责任意识。确保一旦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信息、技术、物资等保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巢湖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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