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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评价性检测公告之十 --糕点
发布日期: 2007-11-29 10:21:36 发布单位:省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10月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芜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按照现行标准,对市区主要市场销售的糕点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性检测。现将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测评价共随机抽取糕点样本60组,抽样地点主要集中在市区大、中型超市以及便利店。主要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和《糕点 面包卫生标准》GB7099-2003标准对样品的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10项重点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60组样品中有9组样品的检测结果超出国家标准数值范围内,其中不合格项主要是苯甲酸、酸价、菌落总数。总体抽查合格率为85%。详见附表。

二、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糕点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苯甲酸。苯甲酸主要是作为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而达到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食用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但也不排除企业在生产糕点过程中,未经检验就使用的原辅料本身含有苯甲酸,从而带入到最终产品中。酸价超标主要是因为生产企业使用了过期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油脂原料。菌落总数超标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加工生产卫生环境条件差,以及销售中间环节受到人为的污染。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糕点食品市场的监管,对个别问题产品企业应继续进行跟踪抽验,对不合格品种应追溯其源头,对生产厂家进行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对经营部门的进货渠道进行严控,以确保其按正规渠道,向正规厂家进货。同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糕点时,应首选正规商场或超市购买包装标志规范齐全的产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不要购买裸装糕点。如发现糕点等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市质监局(12365)、市工商局(12315)、市卫生局(3829612)〕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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