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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27 18:31:12 发布单位:淮北市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关于在全市开展“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淮食药安办[2008]14号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在六一儿童节、端午节、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08年5月25日至6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制订严密的防范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针对我市食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贯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不能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切实把“两节、两考”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在"两节、两考"期间,从绿豆糕、芝麻糕、棕子等重点节令食品入手,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馆以及接待考生的宾馆、饭店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市场巡查,加大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我市“两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

三、依法行政,各负其责

在专项行动中,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管执法到位,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节令食品。

1、由市质监局负责对端午节令食品的生产厂家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出厂检验、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检查。要求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严厉查处利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或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由市工商局负责对各商场、超市、食品店、蛋糕房及学校周边摊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散装食品在零售前,是否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对无证经营,以及经营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经营主体予以严厉查处。对不合格食品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依法查处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保健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作赠品赠送等违法行为。要在各销售场所予以消费警示,最大程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由市卫生局负责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含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工地食堂,以及各类餐饮店、群体性就餐点的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严格各项制度管理,取缔各类无证餐饮点。加强对餐饮业的节令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抽检,严格各类餐饮企业的卫生许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收落实,经整改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餐饮企业,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市商务局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精心安排节日市场供应。在保证节日食品供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商业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流通领域不合格端午节令食品的追查、撤柜工作。

5、市教育局要认真检查学校有关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各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当前,六一节、端午节以及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结合夏季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易发的特点,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6、对抽查出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组织撤柜,及时销毁,绝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同时,责令企业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举报投诉和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整改措施不力,继续违法违规,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取消生产经营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通知》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整治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强化整治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积极做好专项整治协调工作,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科学饮食知识教育,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引导市民合理饮食,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是加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果断,措施有效。

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5月底、7月2日前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项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及整治的情况,同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电子邮箱:mxh@ada.gov.cn联系电话:3030072传真:3049480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编辑:淮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