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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探索建立到期食品销毁新机制
发布日期: 2008-06-25 08:48:01 发布单位: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年来,浙江省桐乡市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部分超市、卖场已经到期的蔬菜、水果、副食品仍在以较低的价格出售,严重危害着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防止到期食品重新流入市场造成危害,该市在广泛调研,布点示范的基础上,出台了到期食品销毁制度,在全市范围初步建立起了过期食品及时销毁的新机制。根据制度要求,该市各大型超市、卖场均需建立并实行到期食品销毁制度,每日安排工作人员检查食品质量情况,将货架上到期的蔬菜、水果、副食品进行分类挑捡,投入销毁室塑料桶内,在加入颜料染色后用木棍进行捣碎,并统一扔入垃圾房内。

      到期食品销毁制度的实施,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该市在市区世纪联华超市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逐步向全市推广。

 

 

  编辑:宿州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