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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天气炎热,是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夏季饮食安全,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将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加大夏季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禽畜产品的检疫检验,严禁病害肉上市,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加强对冷饮冷食、饮料、矿泉水、乳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和生产过程的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加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茶叶以及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售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无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业、快餐配送、宾馆、饭店、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大对无证照餐饮单位的查处,尤其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同时要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重点疫情监测和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夏季食品安全。(蚌埠市食安协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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