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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亚硝酸盐使用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寿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亚硝酸盐使用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进行再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要整合监管资源,加大检查力度,尤其是盐务、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采取措施,净 化食盐市场,确保亚硝盐使用管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确保各监管环节不出现任何疏漏,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二要做好建章立制,规范食盐监管,继续加强食盐专营管理,督促餐饮企业规范用盐,严格食品生产用盐企业按国家标准使用亚硝酸盐,强化对亚硝酸盐销售主体的内部管理确保食盐安全;三要注重舆论引导,扩大宣传效果,努力提高食盐经营单位(个人)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安市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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