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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水平,市政府于6月27日印发了《阜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工作,使我市建成食品安全地区。
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2008年6月至7月为申报阶段,各县、市、区至少要创建1个“食品放心园区”。 8月至11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创建动员大会,运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造浓创建氛围;组织人员对种植养殖大户、食品生产经营户(包括小食品生产加工点、小摊点、小吃部)、学校及企业食堂进行登记,并按照各环节要求分别建档造册。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创建地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园区创建标准进行现场业务指导,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为验收阶段。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
创建工作确定了七大工作目标: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各地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二是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规范,食用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违规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得到根本遏制,有害药物残留符合规定标准。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加工,生猪定点屠宰率县城以上城市达到100%,乡镇达到95%以上,并建立猪肉制品出入登记与查票验证制度。四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施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小作坊签订承诺书,并进行年审,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均建立完整的一企三档,按规定组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五是食品经营单位持有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全面推行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食品监管制度,市、县城区实行率100%,农村实行率80%。村级放心店覆盖率达40%以上,食品集中配送率达80%以上。六是餐饮单位持有证、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使用消毒合格的餐具,原料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记录。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七是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投诉管理办法,确保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食品安全消费者满意度80%以上。(阜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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