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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八部门联合开展奥运食品安全和亚硝酸盐专项督查行动
发布日期: 2008-08-05 15:19:45 发布单位:spc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季节,而小的食品从业单位又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区域,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小的食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是保证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我市奥运食品安全和亚硝酸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的要求,8月1日上午,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和题带队,冒雨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农委、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公安、盐务等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市的食品安全及亚硝酸盐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这次督查的重点是全市的小食品加工店、小饭店、小食品经营店和流动饮食摊点等。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小食杂店、皖北牛肉加工点和一枝花饭店等地,对这些小食杂店、食品批发店、小餐馆和卤制品加工点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持有情况;餐饮店厨房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餐具消毒保洁、冷菜管理、原料采购贮藏、索证索票和购销记录、饮用水卫生等;食杂店的进货是否有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有无“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卤制品加工过程中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冷藏设备使用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以及食盐使用情况进行了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零售食品质量有保证,食品加工企业没有违规使用亚硝酸盐。但是,通过这次督查,也还发现我市小食品从业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如发现部分小食杂店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识不规范(无生产厂名、无QS标识),有的产品用肉眼就能发现色素超标;小的食品加工经营户,加工经营环境较差,难以达到食品加工和经营的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必要的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不能很好的落实。督查组在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的同时,要求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各负其责,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拿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逐一解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和查处。同时要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市民的饮食安全及亚硝酸盐使用规范管理。

      在此,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夏季食品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尽量到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去消费,同时,要认真仔细的查看食品的保质期。(马鞍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编辑:w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