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消费警示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查处假冒保健食品“减肥果”
发布日期: 2009-07-10 08:24:00 发布单位:省局食品安全处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查处声称“减肥果”类保健食品。
  近日,在市场上出现一类名为“减肥果”(Superslim)的减肥胶囊,标示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在普通市场和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经查,这些声称“减肥果”的保健食品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属于假冒产品(名单附后)。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对有可能含有添加的化学物质进行检测。同时,向当地公众及时发出警示信息。

  附名单:
  1、养生有方减肥果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9)第0899号。
  [生产单位]:广州有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监制单位]:养生有方(香港)生物集团公司
        2、巴沙减肥果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 [2001]第0663号
  [生产厂商]:香港巴沙健康品研究有限公司
        3、宣姿TM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进字(1998)第0263号
  [生产厂商]:重庆市默格医药营销中心
        4、乐采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7号
  [品牌企业]:广州燕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海南中兴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5、减肥果绿色瘦身胶囊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0127号
  [生产企业]:广州市燕香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编辑:dl